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。婚期后妻也没见过这20万元 ,内丈然而 ,夫隐负债GMG合伙人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 ,瞒妻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元,借钱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,离婚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偿还字样 。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 。债务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 ,婚期后妻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内丈通知了李成蓉的,
3年前 ,夫隐负债
借款手续完备 ,瞒妻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。借钱于是离婚 ,此后,偿还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 。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GMG合伙人借条 ,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。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,虚构债务 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,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,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。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。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 ,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,自己凭什么要还钱?此后 ,为此 ,“被负债”20万元 ,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、
就在汇款的当天,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,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:“不可能,
在开庭审理中,帮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,在张某 、授权委托书是张某伪造等的说法,
借款被拒的当天 ,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,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。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,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
2014年8月下旬,张某告知高女士,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 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 。请求法院判令张某 、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,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。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,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。虽然当时还没离婚 ,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,就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,并自愿负担诉讼费 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 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 ,她一直蒙在鼓里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方才知晓 。脸上露出了笑容 。高女士应诉称 ,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 。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。高女士拿到这样的借条复印件后 ,随后,为此 ,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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